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和乐山市公安局为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机制改革,着力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 3月31日下午,乐山首家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在五通桥区公安分局挂牌成立。乐山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平一行,五通桥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郑凯,区检察院检察长吴皓及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挂牌仪式,仪式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庞东晓主持。
挂牌仪式上,吴皓检察长做了《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的讲话,指出在区公安分局案件管理中心设置派驻检察室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办案的协作配合,提升案件质量,加快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办案规范化,进一步依法、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吴检从三个方面对派驻检察室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科学定位,切实履行好刑事诉讼职责;建章立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互联互通,提升公安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郑凯局长在讲话中表示,希望公安、检察双方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沟通协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互相制约,充分利用好派驻检察室这一平台,努力打造新型公、检关系运行机制,促进区公安分局办案能力提高、办案模式升级,促进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的不断提升。
在吴皓检察长和郑凯局长共同揭牌区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后,吴皓检察长宣布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正式成立并挂牌。
挂牌仪式结束后,吴皓检察长和郑凯局长还在会议室会签了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和五通桥区公安分局《关于在区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设置派驻检察室的通知》的文件。(何东霞 陈杨 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