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体育局原副局长季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季涛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季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季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季涛滥用职权,违规支付土地补偿款,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朱明友 陈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