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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书启动8000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来源: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童华 发布时间:2021-11-11 15:31:03

投入8000多万,整改历时一年,3处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全面竣工。2021年11月4日,为迎接新一轮环保督察,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干警与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再次来到皇华台老涵洞察看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双方话题又回到了两年前检察机关提出的那份检察建议书......

2019年7月,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区皇华台老涵洞排污口附近黑黢黢的,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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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该院干警到现场察看发现举报基本属实,皇华台系该区历史文化街区,位于乐山旧城区,是嘉州古城现存城墙和城门最集中的片区,被列入“四川省第三批历史文化街区”,是“夜游三江”景观重要组成部分。皇华台老涵洞的生活污水因历史原因长期直接排入岷江,对岷江乃至长江水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不仅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也损害了乐山作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形象。

掌握了初步情况后,市中区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工作,集中派出警力对皇华台老涵洞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进行一系列的调查走访。

经查,皇华台老涵洞属于老城区主要泄洪通道,一直保留雨水排放功能,在涵洞出口处设置鸭嘴阀进行泄洪。随着中心城区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污水收集量逐年增加,加之中心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尚未完善,城区降雨及污水都进入上河街污水提升泵站,当提升泵站进水量超过泵站警戒水位后,皇华台老涵洞出口处的鸭嘴阀自动开启进行泄洪,导致部分污水经皇华台老涵洞泄洪通道直接流入岷江,严重污染环境。通过专业检测发现,皇华台老涵洞排出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A类限值的311%、495%、477%。因污染情况严重,市中区检察院庚即向市检察院作出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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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6日,经乐山市检察院批准,市中区检察院向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将皇华台老涵洞的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强化对中心城区生活污水直排情况的日常排查。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对中心城区污水排放问题及原因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2019年7月26日,该局向区检察院书面回复明确该局将投资8000余万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改建设规划。

该局在第一污水处理厂压力管网复线工程建设全线贯通的基础上,启动投运过江管网,大幅提升上河街提升泵站输送量,基本解决皇华台老涵洞污水溢流问题。为确保现有提升泵站正常运行,避免因故障及维护保养又造成老涵洞溢流,启动了提升泵站扩容建设工作,新增2台提升泵。为强化源头治理,实施了皇华台雨污分流项目,沿老涵洞修建雨污水管网6公里,对沿线雨污水进行收集,并分别排放,以减轻提升泵站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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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该局针对皇华台老涵洞雨污水直排问题举一反三,先后累计投入8000余万元,于2020年6月全面竣工完成了中心城区肖坝、皇华台、万人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作,彻底解决了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合流制体系建设存在的雨污水混流,大雨暴雨期间部分生活污水经雨水排口直排江河的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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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局建立完善了地下管网信息库,进一步加强了日常巡查和管理,对新出现的市政管网错接、漏接现象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并与市中区检察院保持良好沟通,多次邀请其跟进监督、回访,确保了中心城区再无混流直排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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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看似微不足道,却以其独特力量治理了中心城区雨污分流问题,不仅回应了群众诉求,改善了人居环境,保护了水资源生态环境,为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更重要地是提升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及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综合治理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双赢共赢多赢。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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