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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 开门办案让“不起诉”更透明

来源: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何霞 刘曦予 发布时间:2021-11-08 09: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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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检务公开,增加办理刑事诉讼案件透明度,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11月4日,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就唐某甲等四人非法狩猎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芳玉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会评议。

基本案情

经查明,2020年10月,王某某在沐川县沐溪镇三溪村自家田地内发现疑似野生动物脚印,后联系同村的唐某甲用4条猎犬追寻猎捕野生动物,其中3条猎犬将一只疑似野生动物追捕至沐溪镇三溪村1组桃源山居外,唐某乙将该动物抓住后交给同事杨某某,四人当晚将该动物食用。经鉴定,所捕获的动物为毛冠鹿,属“三有”野生动物,价值评估3000元一只。

司法温度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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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全面阐述了拟作酌定不起诉处理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与会人员听取承办检察官汇报案件后分别从当事人认罪认罚态度、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以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方面发表意见,认为检察机关拟酌定不起诉意见,既彰显了法律权威又体现了司法温度,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同时,希望四名犯罪嫌疑人引以为戒,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向身边群众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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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

“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今后一定深刻吸取教训,回去跟其他村民说,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爱护野生动物。”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当场认罪认罚并承诺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

该院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决定对唐某甲等四人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公平正义可见

据了解,此次听证会是沐川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的有力举措,有效提升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领域的职责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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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开听证是深化司法为民理念,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的自觉履职。”李芳玉表示,“今后沐川检察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做好检察公开听证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同时,将进一步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依托基层巡回检察站,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促进形成群众自觉、自发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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