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7日下午,在峨眉山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郑刚向大会作报告。
过去五年,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做了哪些工作?未来又有哪些重点规划?一图带你“检阅” 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五年检察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期盼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五年来,先后有26个集体、65名个人获乐山市级以上表彰,4次获得乐山市基层检察院绩效考评一等奖,2次荣立集体三等功,3个案例获评“全国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紧贴中心大局,自觉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
护航金融安全
起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27人,办理的四川森某绿化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陈某书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17批指导性案例。
助力脱贫攻坚
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2.5万元;先后派出5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支援彝区,向定点帮扶村直接帮扶51万元物资,协调落实产业发展资金62万元。
守卫绿秀峨眉
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8人,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60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督促整治河道40余处、清理固体废物3.5万吨、恢复被毁林地7.2亩、追缴植被恢复费25.8万元,设立乐山市首家5A级景区公益诉讼检察室。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
参与重点场所联合执法检查20余次,督促关停野生动物养殖场3家。
依法从快批捕、起诉1起利用网络虚假销售测温仪诈骗犯罪。
依法监督撤案1件,力防突破法律的“从重”“从严”。
竭力护航民企发展
制定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4条措施”。
在乐山市检察机关率先设立派驻工商联联络站。
为资金周转困难的一民营企业协调贷款220万元。
依法起诉侵占、诈骗民营企业资金犯罪11人。
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依法不捕5人、不诉2人。
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排查和控告申诉专项清理,监督撤案4件,其中“1·26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被评为四川省2020年度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着力助推景区依法治理
批捕侵害村民合法权益职务犯罪6人、起诉9人。
批捕发生在景区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犯罪2人、起诉1人。
批捕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13人、起诉28人。
抽调8名干警参与景区违建农房整治,批捕违建整治中的违法犯罪3人、起诉3人。
协力推进反腐倡廉
2017年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19人,其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4人。
提出预防建议11件,深入发案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27场。
利用“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活动80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4000余人。
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20次。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19人、起诉13人,向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线索6件。
融入社会治理,自觉在增进民生福祉中担当作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批捕各类犯罪1061人、起诉1858人。
坚决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和“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344人、起诉491人。
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批捕332人、起诉344人。
积极开展“断卡”行动,加大力度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以及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批捕45人、起诉123人。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批捕涉黑恶犯罪39人、起诉60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3人,办理的童某等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为“四川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办理“套路贷”等关联犯罪案1件,查清追缴涉案资金72万元。
向多个单位发出检察建议7份,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犯罪滋生势头。
用心化解社会矛盾
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295人、不诉147人。
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10名罪犯自愿认罪伏法。
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对534件次群众来信来访100%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化解10年以上涉法涉诉信访积案6件。
真情守护“少年的你”
全力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成立涉军维权领导小组,坚决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护,起诉性侵、家暴等犯罪16人,办案团队被评为“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通过支持起诉为23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26.6万元。
深耕监督主业,自觉在促进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
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拓展
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两办”及市人大先后出台文件,为检察公益诉讼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立案办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130件,督促追收国有土地出让金50万元,督促收回拖欠出让金土地74亩、闲置土地322亩,限期催收国有土地出让金1.8亿元,督促追回国有财产21万余元。
认真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督促问题窨井盖整治。
坚持守正创新,自觉在推进改革落实中担当作为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自觉做好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中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人员、编制划转。
不断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
落实三类人员分类管理。
优化办案团队建设,设立检察官办案组5个、独立检察官办案单元15个。
全面落实“捕诉一体”改革。
完善领导办案制度,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直接办案529件。
完善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将14个内设机构整合成5个。
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准入退出规定,办理退出9人,新入4人。
积极践行检察司法新理念
联合市司法局制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律协作实施办法》。
联合市公安局制定《毒品犯罪信息通报办法》,完善《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机制》。
与市法院共同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联合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
强化党建引领,自觉在夯基固本中担当作为
以政治建设夯实思想基础
以能力建设练强履职本领
以廉洁建设严紧纪律作风
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检务督察43次,谈话提醒、通报批评9人,纪律处理1人。
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政治巡察为契机,深入整治影响司法公正的顽瘴痼疾。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完善新闻发布、公务车辆管理、差旅费报销等规章制度。
以为民情怀自觉接受监督
主动向人大汇报、政协通报工作情况20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庭审观摩等检务活动65次。
今后五年工作工作安排
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领导。
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
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
以更新理念做强法律监督。
以更高要求加强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