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医疗废弃物都是由定点医院单独收集、单独包装、单独暂存,在转运过程中要求专车专标专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派员全程随车押送...... ”2月18日,面对前来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眉山市检察院检察官,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到。
眉山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到眉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就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的处置进行联合巡查检查,助力疫情防控。
期间,检察官详细了解了眉山涉疫医疗废物处置程序和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运行情况,并对定点医院运送医疗废物到达处置中心的接收、无害化处理进行了现场观摩。
检察机关建议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和技术指南(试行)》和眉山市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的通知》要求,依法规范开展医疗废弃处置工作。并特别要求,做好日收日清,规范处置;分类收集,源头管控;全程监督,安全运输;严格履职,全面监督,杜绝出现二次污染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情况。(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