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荣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得荣县两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砂石场,环境监管不到位,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本院依法进行了调查,拟对某两个乡镇怠于履职发出检察建议。8月9日,得荣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研究提出、督促落实工作。一是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院,专门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我院第二检察部拟发出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说理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院分管领导向人民监督员就两乡镇辖区内砂石场,环境监管不到位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解说,说明了拟发出检察建议的意义和法律依据,并征求人民监督员对我院拟发出的检察建议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人民监督员听取案件情况介绍后,认真审议了我院拟发出的检察建议书,指出:得荣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两乡镇砂石、环境监督不到位的情况,检察建议书针对性强,措施有力,真正为广大群众切实利益着想,希望检察院继续发挥好公益诉讼这把利剑,为广大群众谋幸福。二是邀请人民监督员深入乡镇,监督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情况。检察建议研究完毕后,随后人民监督员与检察官驱车赶到乡镇, “面对面”将检察建议书送达到乡镇负责人手中,人民监督员对整个检察建议送达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
“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参与乡村治理,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你们要履行好监管职责,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在与乡镇干部交谈中人民监督员这样督促到。
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提出、送达、督促落实,这是继高检院出台《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规定》后,我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监督活动的一项举措。
下一步,我院将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公益诉讼线索摸排、调查核实、跟进监督等环节进行监督,让人民监督员更加直观、“零距离”了解公益诉讼、支持公益诉讼,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扎西拥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