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白玉县人民检察院控申干警在该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扎西邓珠的指导和带领下,严格按照司法救助程序对被害人根某某家庭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通过材料的审查,确定了根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8月6日,扎西邓珠带领控申干警赴跟某某家开展了上门司法救助。
据悉,2015年,根某某因丈夫被人枪杀谋害后,留下了自己和一个孩子,度日艰难且根某某长期慢性病缠身,当地政府把该户纳入了建卡贫困户,但收入依然在临界户边缘。经白玉县人民检察院控申干警的细致摸排和对申请材料严格审查属实后,该院党组研究决定:为根某某提供司法救助金5000元。
根某某收到救助金后,感动得流下了热泪,久久不肯撒开热情的双手,嘴里一直说着:“感谢共产党,感谢检察院,你们是恩人啊”。
通过此次上门开展司法救助,切实落实了司法救助机制,给予了被害人家庭来自社会的关心关爱,提升了白玉县检察院为民服务能力,同时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祝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