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从源头对性侵害犯罪进行有效预防,近日,得荣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深入协作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监督落实全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
该院分管未检部门副检察长德西康珠向相关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要对教职员工实行准入查询制度。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录用。在职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并强调确保所有学校新招录教职员工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在入职前和资格认定前进行性侵违法犯罪记录查询,严把教职员工“入职关”。教育行政政部门要将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均纳入信息筛查范围,建立在职教职员工定期筛查制度。
得荣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将结合得荣县情和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监督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落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为未成年人真正筑起一道预防性侵犯罪的铜墙铁壁。(格绒志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