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要求,立足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切实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今年1-6月,该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7人(其中,未成年人1人),发放救助金5.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组织撰写《关于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的情况报告》,及时向区委政法委专题汇报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确保司法救助工作有方向、有重点、有序推进。
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6件7人司法救助案件。为确保“应救尽救”,做到救助对象、加害人身体状况、家庭成员、经济情况、困难程度“四清楚”,尽快解决6个家庭7个申请救助人的生活困难,该院通过分组集中调查、优化工作方式等办法,深入救助对象社区、进村入户,加班加点对拟救助对象及其家人、加害人及其家人、居委会村委会组织成员等进行了充分细致的调查走访工作,仅用了1个半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大量的司法救助调查取证工作,并迅速上报相关材料。目前,7名申请救助人均已领取国家司法救助金,其中潘某某专程到院表示感谢,因为这笔救助金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原来潘某某系一名在校大学生,其母亲因交通肇事而死亡。虽然法院判决谭某某赔偿约46万元,但无奈其没有赔付能力,于是潘某某向市中区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该院了解情况后,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发祥作为承办检察官,迅速挤出时间深入到潘某某所在社区调查走访,了解到:潘某某的爷爷、奶奶都已经80多岁了,疾病缠身;父亲长年在外打工,是一家人唯一的经济来源;潘某某正在读大学,因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学习、生活费用暂无着落,确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了不耽误潘某某的学业,该院迅速决定对潘某某予以国家司法救助,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各项审批,对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万元。潘某某对此深表感激。
承办检察官周发祥感叹道:司法救助只能解决一时困难,而它能够帮助潘某某完成学业,就像是给了他一把可以走出困境,打开未来幸福生活大门的钥匙,是非常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