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禁毒斗争的良好氛围,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雁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人民法院于6月23日在资阳中学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就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资阳中学上百名师生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在近一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法庭辩论、发表公诉意见,有力的指控了被告人李某某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公诉人认为,李某某贩卖毒品,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现身说法,以自己为反面教材呼吁同学们要好好学习、远离毒品。雁江区人民法院根据公诉人的指控、案件的证据和犯罪事实,当庭对被告人作出了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对广大师生进行了普法宣讲,结合学生常见思维理念、行为习惯,对毒品的种类,特别是新型毒品的种类,危害后果及未成年人应该如何拒绝毒品进行了释法说理,并通过发放禁毒宣传单,现场解答等形式和大家相互交流,号召大家自觉抵制毒品的侵害,取得了较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在随后召开的庭审评议会上,代表委员们对本次庭审效果予以了肯定,认为区检察院、区法院把庭审活动、禁毒教育及法治宣传很好的结合在一起,让司法真正走到学生们的身边,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提出庭审进校园活动常态化、案件类型多样化、覆盖范围全面化等建议,将“法律七进”进一步做深做实。学生代表们说道:“相对于以前的法治教育,这种公开庭审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公开庭审的这种仪式感和法律的威严性让我们对毒品犯罪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刻的认识,也提醒我们敬畏法律,珍惜学习机会,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合格的学生”。(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