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6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宋梅对市检察院党组和巡察组提出了工作要求,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罗焱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卫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各区县院检察长、离退休干部代表、“两代表一委员”和市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动员会。
会议指出,本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会议强调,对市检察院开展巡察,是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巡视办关于全覆盖的统一要求安排的,市检察院党组要充分认识巡察政治监督的地位和作用,把接受巡察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坚持同题共答,形成工作合力;要严守巡察纪律,营造良好氛围。市委第一巡察组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陈卫东表示,将珍惜和把握好此次巡察监督的重要机遇,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加强政治监督,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落实倒逼检察质效。
据悉,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市检察院工作20个工作日左右。巡察期间,巡察组设联系电话:17381112110,电子邮箱:msswd1xcz@sina.com,并在市检察院大门右侧和主楼大门左侧分别设置了1个联系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检察院党组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照有关规定转交市检察院党组和有关部门处理。
(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