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公信力与透明度,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开展,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辩护律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以及案件当事人参加听证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故意伤害拟不起诉案进行公开听证。
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该起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法律适用及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依据和理由作了全面详细的阐述。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本案系偶发矛盾引起的伤害,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初犯,且自愿超额赔偿并且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官认定李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拟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再次向被害人予以道歉,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后悔,认可检察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被害人、辩护律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也分别发表意见,均同意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通过公开听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代表认为,举行公开听证会,让案件处理结果置于阳光之下,促进了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使社会矛盾得以快速有效化解,也使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更加真实客观,同时,及时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体现了司法的力度,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最大限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