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增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公开度、透明度,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色达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关于四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副检察长泽仁多吉主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应邀参会,洛若镇驻村工作队工作人员列席。
会上,泽仁多吉副检察长就色达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情况和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向各位听证员进行讲解,对四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况和相关案情进行介绍。经色达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调查核实,四某的儿子被害身亡,且四某生活困难,目前怀有四个月身孕,其本人无固定居所和固定经济收入来源,目前居住在其唯一亲人舅母家中。洛若镇日冉村驻村工作队工作人员对四某的生活情况和贫困情况在会上向各位听证员作了介绍。各听证员表示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保障了妇女儿童的权益,今后要更好的履行检察职能,拓宽国家司法救助渠道,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暖。会后,色达县人民检察院向四某发放了5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刘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