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德格县人民检察院以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为契机,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下,按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方案安排,融检察主业,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组织干警赴竹庆镇,更庆镇等开展了食品安全领域检查。走访发现,个别商铺存在有一是售卖面粉、米、饮料等类型过期食品;二是有商铺售卖三无商品;三是有商铺为逃避检查提前关闭商铺问题。
经走访调查,6月1日,我院办案人员在公开宣告室对相关单位发放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宣告还邀请到县人大代表及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建议要求相关单位一是要立即组织力量清理在售的过期食品及三无产品,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加强管理和处罚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相关个体工商户不再犯相同错误。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在食品选购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切实把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放在首位,努力营造行政单位履职到位,检察机关监督到位,人民群众满意食品安全环境。更将进一步深入领会“我为群众办实事”精神内涵,立足检察职能,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