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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检察院在“精”字上下功夫 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见效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罗燕梅 发布时间:2021-05-18 16:20:51

  自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东兴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部署,坚持民意导向持续发积极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彰显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和人民属性,走进群众身边、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精心”谋划部署院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就推进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行研究安排部署,并结合省、市、区相关精神和要求,制定《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推进方案,以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全院检察干警协同配合的工作模式,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贯穿于党史学习全过程,切实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

“精细”推动落实。结合各内设部门工作职能,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建立台账,根据“我为群众办实事”计划任务表精细推动落实,同时邀请政法系统作风监督员深入群众,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以及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根据收集的相关建议意见,及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台账,压实责任,逐项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推进全院干警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到实处深处。

“精准”办好实事。紧贴群众需求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为群众办实事见实效,深入联系镇、村开展森林防火、矛盾纠纷化解、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等为民服务活动走进学校设立模拟法庭和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积极到社区参加卫生环境大整治依托检察职能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深入一线摸排涉及古树保护、再生资源回收、下水道窨井盖治理等方面的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开展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专题宣讲活动;到木镇洪桥村光明村为脱贫群众送温暖、普法宣传;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实施救护,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检查等,实实在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精选”典范引领突出检察职能特点与为民服务相结合在检察内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推送有关党史学习目标任务和工作动态等内容30余条选树为民办实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导作用,多途径、多角度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发挥宣传舆论导向作用,促进思想引领,强化党性修养切实掀起学习党史、服务群众的热潮

罗燕梅


责任编辑: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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