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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塘检察之民事检察监督日记 “补植复绿”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巴塘县检察 作者:丽娟 马巧 发布时间:2021-05-15 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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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巴塘县检察院严格落实法律监督责任,强化法律监督手段运用,花大力气、下狠功夫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着力提升执法司法规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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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巴塘县中咱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及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回访工作时,巴塘县院检察干警发现尼某等五人因犯盗伐林木罪于2020年8月7日被巴塘县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并承担补植树木的民事责任,但其至今未补植树木一事。针对该案件,检察官当即对五名当事人的行为进行法治宣传,向其说明了不补植树木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接受宣讲及告诫后,当事人表示将尽快开始补种树木,并提出因所在驻地离县城一百多公里,加之义务植树点树木存活率不高,为了管护的便利,请求司法机关能否将补植地点从“波麻尼”义务植树点更改到中咱镇雪波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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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好民事监督职责,检察官随即征求了中咱镇党委、雪波村干部的意见,特别是该五人在缓刑执行期间是否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是否表现良好的情况及是否赞同司法机关能将补植地点更换到雪波村,并及时启动民事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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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巴塘县院听取了法院和林业局的意见、走访调查了“波麻尼”义务植树点树木存活率情况等,并帮助五名当事人协调购买补植树苗。随后庚即依法向巴塘县人民法院发出民事监督检察建议书,建议立即监督执行当事人承担补植树木的民事责任,并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初衷,结合本案实际变更补植点,该建议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4月28日,为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增强政法机关协作联动意识,巴塘县检察院组织该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相关人员来到巴塘县中咱镇雪波山监督当事人补植复绿的实施并开展警示教育,按照判决五人共需种植苗木170珠,为了保证存活率,要求五人共种植300余棵。事后,五位当事人纷纷表示,感谢政法机关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管护树苗,爱护自己的绿色家园。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破坏生态环境“罚”和“补”一个不能少,“执行”和“监督”一个不能缺,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今后的工作中,法检应进一步增强互信、形成合力,坚持开展“纠错型、支持型”监督,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效果,更好的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丽娟 马巧)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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