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政法队伍教育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泸定县人民检察院精心谋划、多措并举,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净化市场环境,确保节日期间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全面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联合检查组先后来到农贸市场、泸沣超市、优选超市等进行检查。详细查看封装食品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厂家标识、保质期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三无”、过期、腐烂变质食品;强化对节日期间热销的米面油、肉蛋奶、水产品和蔬菜等产品的溯源情况、肉品的检验检疫情况监督管理,指导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确保食品消费质量安全。同时,检查组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重点环节,加大对冷链食品经营单位检查力度,要求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相关从业人员新冠病毒防控健康管理、装卸储运过程防控要求、生产加工过程防控要求、销售经营过程防控要求等相关事项,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票索证制度,及时做好购销记录,确保食品来源正规、去向明确。对检查中发现的水果鲜蔬存在过期霉变、商品信息标识不全、进货台账建立不完整等问题,现场责成市场监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
食品安全无小事,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下一步,该院将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聚焦老百姓关心的民生难题和重点领域,充分利用好公益诉讼这一把“检察利剑”,以政法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淬炼知行合一的实干精神,以“检察蓝”撑起食品安全的“保护伞”,为全县百姓营造良好食品消费环境,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指数。(曲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