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州政府统一部署和《理虫领办[2021]1号》文件的要求,理塘县检察院2021年虫草采集管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为维护虫草采挖秩序、规范虫草采集管理,4月30日至5月2日,理塘县检察院排出干警在禾尼乡的森根龙巴、阿萨沟、森根玛三个点组织虫草采集人员进山。
按照“一书一码一证”的要求,该院干警严格检查进山人员在办证地签订的虫草采集管理责任书、天府健康通行绿码、虫草采挖证,组织农牧民有序入山。依次对车辆、人员进行检查,严格排查火源、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要求进山人员严格遵守《理塘县2021年虫草采集管理处罚十五条规定》和签订《理塘县2021年虫草采集责任书》。这两天采挖人正有序进入虫草采挖区,为做好疫情防控的管控和检测,对进山处进行车辆管制,对所有车辆及人员进行消毒和体温检测登记。
理塘县虫草采挖时间为期两个月,该院按工作要求成立虫草采挖工作组,深入各个虫草采挖重点区域,在重点采挖点开展巡逻,入住虫草采挖点,与虫草采挖人员同吃同住,收集情报,排查纠纷,及时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