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近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整治社区矫正监督不到位专项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 对泸桥镇、冷碛镇和德威乡等3个司法所、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有卷宗材料不规范、请假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措施。
下一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将采取自查与全面摸排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案件评查与抽查相结合等方式,查找社区矫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对矫正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自查和评查;二是专项检查与约谈相结合。在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的同时,按省院工作指引约谈泸定县辖区内30%的社区矫正对象,重点约谈存在违规违法和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三是协调县司法局,调阅假释调查评估、社区矫正对象违法案件卷宗和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和脱管、漏管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档案,深入查找社区矫正违法和检察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倪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