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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丹棱县检察院:依托巡回检察室 传递司法温情

来源:丹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罗雁 发布时间:2021-04-27 10:19:43

4月26日,丹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举行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这是丹棱县检察院以乡镇巡回检察室为平台,开展公开听证的第一案。既彰显了检察机关善于引入“外脑”,加强办案质效,又体现了检察机关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该案系黄某某驾驶摩托车搭载孙女违规横穿马路,造成孙女被撞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黄某某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

听证会上,副检察长黄莺燕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材料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并表示:丹棱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式,首次启动“巡回检察室”,以黄某某交通肇事案为契机,在事故发生地社区开展公开听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推进检察工作主动接地气,把法律服务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加大力度保障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侦查人员、听证员和值班律师分别就案件情况向犯罪嫌疑人提问,发表了意见建议,并一致同意并支持县检察院对黄某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随后,副检察长黄莺燕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具有坦白、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当场决定对黄某某酌定不起诉,并教育黄某某要认罪悔过,今后做一名守法公民。

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当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我现在万分悔恨,因为我的违规驾驶,我最疼爱的孙女走了,让我的家庭也支离破碎了,我以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丹棱县人民监督员顾海涛表示:“我之前都不知道巡回检察室是什么,今天参加这个听证会,又学到了新知识,也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绝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有血有肉的,以后我们有法律问题就找巡回检察室。”

“巡回检察室让检察院从‘坐堂办公’转变为‘流动服务’,实现了检察服务零距离,就本案而言,在一定程度上也给老百姓上了一堂普法教育课,警示我们今后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确保交通安全。”丹棱县人大代表郭成华说。 

(罗雁)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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