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乐山市金口河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作为,通过诉前磋商程序,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履职整改。
4月24日晚,乐山金口河区大渡河某电站右岸一期防护工程(人行道改造工程)路段一污水管道因施工造成堵塞,污水从人行道井盖溢出,流向公路,导致公路积水成凼,臭气熏天,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和环境卫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4月25日上午9时,金口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该路段污水管网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并立即召集区住建局和施工单位就整改措施当即现场磋商,确定整改方案:一是采用吸污车对堵塞管道和积水路面进行污水收集处理;二是对该路段管道进行疏通,确保排污通畅。区住建局责成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同日下午3时30分,整改完成。同日下午4时,经办案人员对现场“回头看”,污水不再溢流,现场道路已清洗干净,臭气不复存在,公益得到及时保护,群众的出行烦扰得到解决。本案从线索发现到整改,在1天内完成,经过磋商结案,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