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乐山市检察院发布《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天眼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专项行动深化“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现实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切切实实“为民办实事”。 《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目标是聚焦工程施工、矿山开采、物料堆放和运输等情形导致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用足用好磋商、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进相关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不断改善提升人居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方案》要求专项监督的重点是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施工、交通运输、企业生产经营、矿山开采、垃圾焚烧油烟排放等情形导致的扬尘污染等五类案件。 《方案》规定专项行动的实施步骤并成立以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同时,依托市检察院调查指挥中心向各基层院交办生态环境问题线索200余条,促进“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