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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十四)| 追梦新时代,巾帼绽芳华—乐山市检察院女检察官事迹展播

来源: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陈杨 发布时间:2021-03-18 09: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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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莉,女,汉族,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长期工作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以务实的作风、忘我的奉献精神,得到了组织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四川省乐山市优秀公诉人,四川省公诉业务标兵,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表彰记“二等功”一次、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1信仰坚定,她是公平正义守护人

2009年,怀揣着对公平正义的美好向往,刘莉同志考入井研县人民检察院,后遴选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11年来,她始终奋斗在一线,直接办理及指导办理的910余件各类刑事案件,均无错捕错诉,无一被法院判决无罪,无涉检上访、申诉发生,无违法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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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承担疑难重大案件的办理。她办理的乐山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陶某某受贿案,南充阆中市委原书记蒲某某滥用职权案等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如办理蓬安县委原书记袁某受贿、滥用职权案封闭办案约4个多月,阅卷90余册,查看视频光盘100多张,撰写审查报告、情况汇报等30余万字,通过出色的出庭公诉能力,促成被告人当庭认罪,指控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得到了全国、省人大代表及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领导的肯定。她办理的付某某等3人抢劫杀人案,马某某等2人绑架案等一批案件,有力打击了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公安部督办李某等5人贩卖、运输毒品案,该案涉案人员多、地域广,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多名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为了能够及时高效打击犯罪,刘莉同志放弃休息时间,加班查阅卷宗,制定慎密的出庭预案,坚持用证据说话,用法律反击,起诉后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另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有力地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为净化社会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巾帼建功,她是妇女儿童权益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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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化法律监督、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等各项检察实践中,她充分发挥女检察官法律特长,着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办理了一大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的严重暴力犯罪。

刘莉同志坚信,法律也是有人情味的,有温度的司法才能让法律真正走进人心,促进社会和谐。在办理吴某某抢劫案时,在了解到吴某某即将面临中考,既往无不良表现后,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她积极促成吴某某家属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谅解,听取被害人意见并进行充分释法说理,最终对吴某某作了不起诉处理。现吴某某已大学毕业,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在办理未成年人阿洛某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对生命、人伦的漠视,让刘莉同志意识到,对青少年的关爱格外重要,除了物质上的帮助,更需要正确的心理疏导、积极阳光的精神引导,帮助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助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她积极参与推动设立了7个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机构,协调公安、妇联、社区等单位和部门,对涉案未成年人重点防控、多途径关爱,避免他们再次走上歧途。近年来,乐山市未检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获得了省院好评,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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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莉同志非常重视青少年禁毒宣传工作。在市区两级检察院共同努力下,打造了乐山市“点亮火把”青少年禁毒防艾工作品牌,成立了“点亮火把”禁毒宣传团队12支,深入实施“远离毒品·护航青春——禁毒庭审进职中”、“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6.26”禁毒宣传周、“开学第一课”等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三万余份。疫情期间,刘莉同志带领“点亮火把”禁毒宣传团队制作了一批形式新、内容好、质量高的禁毒“云课堂”课件,采取禁毒宣传进校园巡讲、播放禁毒云课堂课件、法治进校园等方式,结合真实案例释法说理,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在校学生、青少年的禁毒意识。此次禁毒云课堂活动共覆盖学校96所,覆盖师生家长8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其中,两个云课堂课件被省院评为精品课件,乐山市检察机关“点亮火把”禁毒宣传团队获评优秀组织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多次禁毒宣传活动信息被检察日报、正义网、人民法治网、四川检察、乐山日报、乐山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3勤学善思,她是默默无闻甘于奉献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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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公诉工作,除了信仰,更重要的是孜孜不倦的学习与点点滴滴的积累。在全省检察系统,刘莉是小有名气的“才女”公诉人。2012年荣获乐山市首届公诉人与大学生法律辩论对抗赛“最佳辩手”,2013年乐山市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获“优秀公诉人”及“最佳辩手”,同时又在乐山市第二届公诉人、律师、大学生法律辩论对抗赛中获“团体一等奖、优秀辩手”称号。2013年她代表乐山市参加全省公诉人业务竞赛,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论辩技巧征服所有评委,荣获“全省公诉业务标兵”。2014年被四川省检察院荣立“二等功”。2015年参与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远程讯问系统建设试点工作荣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二等功。

2015年4月,刘莉同志在办理李某故意杀人案去井研案发现场时不慎摔倒扭伤,她一瘸一拐咬牙看完现场。等到医院看病时,医生告知左踝距骨骨折,韧带损伤,软骨损伤。在治疗期间,她打着石膏,杵着拐杖,又紧张地投入下一个专案组的封闭办案中,半年的康复期没有请一天休假,同事们都感慨万千,她的故事还被拍成了检察微电影《公诉人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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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公诉生涯,刘莉一路行来,始终践行着对人民的忠诚和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这一信念指引她以过硬的专业功底和真挚的为民情怀,在奉献检察事业的道路上走得坚定而执着,不愧为党的优秀女儿。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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