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丹棱县检察院召开教育整顿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检察工作实践。
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刘志同志带领全院干警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以“三个落实”为抓手就如何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工作中的指导实践作用做了深刻阐释。
一是把“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落实到位。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队伍、指导检察实践,筑牢检察事业发展的思想根基。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
二是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位。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检察办案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不违法”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让司法既有法律的力度又有检察官的温度。要聚焦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检察为民实事。要强化案件公开听证制度,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把“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落实到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要紧紧围绕推动丹棱高质量发展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支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经营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不断深化、更新司法理念,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加大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力度,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努力在把握大局大势中履职创新。要以民法典精神规范、指引检察履职,促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林强调,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务实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办理中,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瞄准先进基层检察院发展目标,以一流的检察业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李季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