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第一届四川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召开。
会议宣告四川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正式成立,表决通过惩戒委员会主任人选,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
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是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相关规定设立的,主要职能是依法对全省检察官违反检察职责行为进行专业审查把关,提出审查意见。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政法实务工作者和法官、检察官代表等17名专家委员组成。
会议指出,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成立是四川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大事,是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司法制约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委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司法实践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发挥专业优势,严格审慎把关,坚持惩戒保护并重,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既严肃追究违反检察职责行为,也对依法履职行为给予充分保护,推动全社会对司法职业的尊重和信任。
会议强调,全体委员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和惩戒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要严格执行惩戒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评价标准客观公正、惩戒程序公开透明。要严格遵守惩戒工作纪律,保守惩戒工作秘密,始终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树立惩戒委员会良好形象。要围绕检察官惩戒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具有四川特色的检察官惩戒工作模式,提高检察官惩戒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依法履职尽责,保障司法公正。
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屈晓华出席会议。
成立大会结束后,惩戒委员会主任夏黎阳主持召开了第一届四川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四川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