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农民工工资支付进入高峰期,欠薪问题也进入了易发高峰期,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我院扎实开展省院安排部署的“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感谢县人民检察院,感谢你们帮助我追回了拖欠已久的工资,感谢你们对我们民工的关心和帮助”,民工倪某某握住德昌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人员的手,表达出发自肺腑的感激。2020年以来,倪某某给李成学打散工提供劳务而薪酬久无着落。2021年2月初,倪某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德昌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监督。第二检察部检察人员得到案件线索后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因涉及金额不大,具有和解可能,为避免诉累,化解矛盾,决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工作。办案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被申请人询问事实并释法说理工作。因被申请人承认拖欠工资事实,在办案人员的努力协调下,双方达成诉前和解,于2021年2月10日,被申请人李某某一次性付清倪某某的拖欠工资2800元。
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此次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通过诉前和解的方式促进案件快速办结,有效化解了劳资纠纷中的矛盾隐患,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胡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