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战疫情•在行动】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 作者:余涛 发布时间:2020-01-29 11:33:19

   1.jpg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迅速进行工作安排,认真落实上级院通知和县专题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认真排查本院干警涉疫情情况。疫情发生后,及时向全院干警发出通知,要求每日报告本人或家人是否近期去过武汉或接触过从武汉回来人员的情况;提醒全院干警积极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尽量减少外出,不参加或组织聚餐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正确佩戴口罩;要求全院干警或家人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必须佩戴口罩到就近医院就诊并立即向院里报告,做到随时掌握每一位干警的情况。

加强机关办公办案区的防控。组织人员对办公大楼进行消毒,及时联系采购口罩、护目镜、消毒设备等物资。

加强对监管场所的防控。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义带领检察干警县看守所重点检查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提出在押人员加强防护,若出现疑似症状,应立即就诊并及时上报。

主动参与全县疫情防控。周义副检察长带领检察干警主动到乡村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活动,向村民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讲解疫情防控常识和注意事项,提醒村民们不制造、不传播、不散步谣言和小道消息;督促乡(镇)政府、村两委进一步提高认识,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好县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好外出返回人员和外来人员登记,密切注意动向,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发现相关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到县应急办、县卫健局等单位了解疫情防控履职情况,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责,确定专人与卫健局联系对接,及时掌握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先后到进出县域的3个卡点了解情况,积极建议卡点对进入本县的本地牌照车辆和人员按要求进行检查,发放疫情防护宣传资料,提醒做好自身防护。

进一步强化值班制度。实行门卫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信息的收集、报送,严防无关人员进入单位。


责任编辑:阳阳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