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东坡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举行新年第一次《民法典》司法解释集中学习研讨会,第二检察部所属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全员参与,共同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一是转变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效果。变以往的被动听课、个体自学的方式为“领学—跟进发言—集体讨论”的方式,即先由一名干警对所学条文进行解读,然后其他干警逐一跟进发表意见,最后再对各干警的意见进行集中讨论。通过本次学习,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全面掌握了民法典时效规定的整体内容,深刻理解了民法典时效规定的核心要义和重要作用。
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强化学习质效。为了学好用好《民法典》,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第二检察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的嘱咐,坚持学以增智、学以致用,提前谋划新年“一周一学习、一月一研讨、一季一总结、一年一提升”的《民法典》学习课程。这一谋划的落地生根将使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的业务能力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民法典》司法解释集中学习的发令枪已经鸣响、步子已经迈开。接下来,第二检察部将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将《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学深、悟透、用实。(蒋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