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党建融入检察工作的力度,做好新一年检察工作的序幕。1月8日,巴塘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小分队深入辖域内中咱镇,对非法持有枪支认罪认罚的不起诉案件集中开展公开宣告,并依法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乡政府负责人、派出所负责人、被不起诉人和村组代表等受邀参加。
会上,巴塘县检察院干警用藏汉双语的形式对非法持有枪支案涉案人员,进行了不起诉集中公开宣告和训诫。首先由办案检察官宣布不起诉公开宣告的纪律,然后由办案干警向不起诉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并进行训诫,同时针对乡政府在社会治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方面的不足之处,发出了检察建议并督促其进行整改。通过此次训诫教育,所有被不起诉人均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承诺以后改过自新,做一名守法、懂法、遵法的人;最后参会的乡政府负责人、派出所负责人、村组代表对更好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此次集中宣告,为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做到以“一传十”,该院法治小分队还对护林防火、未成年保护、公益诉讼、野生动物保护等内容进行了宣讲,并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护林防火和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知识。
宣告会后,参会人员反响强烈,普遍认为这是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履行司法改革责任的一大步,并为这种方式“竖起了拇指”,希望长期坚持、广泛开展。此次不起诉案件集中公开宣告和训诫是巴塘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实现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积极规范执法办案的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确保不起诉权的正确公正实施,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魏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