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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检察院坚持“三个引领”强基固本提升发展品质

来源:峨眉山市检察院 作者:李媛 彭丹 黄启兵 发布时间:2021-01-07 09: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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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峨眉山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三个引领”,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中提升发展品质,为党聚民心、固基础,为建设“绿水青山典范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精神引领”把准工作方向

创建“致上金顶”机关党建品牌,把“致精、致严、致新、致远”的“四致”精神作为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指引,促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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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完善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统一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革命传统、先进典型、反面警示教育,进一步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全年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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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鲜明真抓实干导向, 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完成调研文章8篇,其中3篇被上级机关采用。

二、坚持“实干引领”促进提质增效

贯彻落实乐山市检察院李鹏飞检察长对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要求,坚持季度目标绩效分析制度,对标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查找差距,真抓实干,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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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案-件比”这一核心评价指标,“案-件比”从较高时的2.67降至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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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精品案件打造,所办理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分别被高检院评为第六批、第十七批指导性典型案例。

结合检察工作,讲好检察故事,制作微视频5部,推送微信、微博529期,其中,中央电视台采播1条,学习强国推送4篇,省院转发9期。

三、坚持“创新引领”助力品牌建设

以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三培育三引领”活动为契机,选树“检映山月”公益诉讼、“乘风破浪”民行检察、“清风禁毒”、涉民营企业等办案团队和“未蓝”工作室等检察品牌,通过品牌建设提升检察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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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类案件批捕、起诉、公益诉讼实行一体化办理,一年来督促相关部门和涉案人员处理建筑垃圾、畜禽粪便、有毒化工废弃物等固体废物2万余吨;创新“检察长+河长”工作制,督促治理大小河道10余条;督促追回国有财产21.8余万元;设立全省首家5A景区公益诉讼检察室,被峨眉山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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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中心,推动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创新宣传形式,疫情期间推出的复学心理答疑解问特别节目“未蓝·说”4期通过网络推广至全市中小学校,创作的沙画禁毒宣传片《罂粟花的自白》被省院评为禁毒“云课堂”精品课件,未检部门被表彰为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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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举措十二条,设立驻工商联联络站,建立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召开联席、座谈会议4次,走访企业20家,提供法律咨询8人次,为企业协调贷款220万元。(李媛 彭丹 黄启兵)

责任编辑:王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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