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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自然,永不止步

来源: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06 09:18:08

今年

全国抗击新冠疫情的关键时刻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

打击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案件

积极开展相关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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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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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人为破坏,导致我国野生动物的数量、分布范围正日益缩小,许多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更是屡禁不止,使许多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处境更加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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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5日,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的贾某某、马某某非法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腹锦鸡、灰林鸮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二人的行为不仅构成了犯罪,而且还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及生物多样性完整的缺失,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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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贾某某、马某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在县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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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二被告因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赔偿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并先后在县级媒体上向广大社会公众公开进行了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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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精心打造“检影说法”栏目。栏目采用短视频的创意普法形式,由检察官、生态摄影师丁华担任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员”  ,分享野外拍摄珍稀鸟类的切身体验,通过一副副精美的摄影作品,以案释法,寓教于乐,让公众轻松获取法律知识,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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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保护野生动物法治宣传工作,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举办了三十余次保护野生动物法治讲座,并深入学校、社区、村镇进行宣传并张贴保护野生动物公益广告,积极为公众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以及释法说理,为上万人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




责任编辑:王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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