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州区人民检察院对叙州区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对象谢建挺减刑建议出具检察意见书。
经审查查明:社区矫正对象谢建挺自入矫以来认罪服法,态度端正,表现较好。2020年"8.18"特大洪水袭击叙州区蕨溪镇期间,谢建挺与妻子不顾自身安危,冲在抗洪一线,和洪水搏斗,用自用船只将400余名遇险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洪水退去后,夫妻二人很快又投入到清淤和运输物资等后期作业。在此期间,谢建挺自家房子却被洪水无情冲垮,并未来得及赶回家抢救自家的财产。
谢建挺抗洪救灾事迹分别被叙州传媒网、宜宾日报以用"生命之舟"守护群众安全和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想着去救人为题相继报道,被称为抗洪救灾一线的"平民英雄"、"英雄船长"。
叙州区人民检察院核实了相关事实及证据,认为,社区矫正对象谢建挺在抗御自然灾害中,有突出表现,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符合提请减刑条件,未发现减刑建议不当,建议予以减刑,遂出具建议予以减刑的检察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