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执行工作规范进行。近日,恩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恩阳区人民法院一起抵押借款合同纠纷强制执行案进行现场监督,执行现场强制腾空房屋一套,申请执行人权利得以顺利实现。
2016年10月,杨某某申请对胡某某抵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的一起房产进行执行,由于胡某某下落不明,该执行案件一直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状态。2019年8月,杨某某再次向法院申请对胡某某抵押贷款房产进行恢复执行,通过多次协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是胡某某一直逾期未履行,且胡某某父亲强行占据该抵押物房产,阻碍法院强制执行。恩阳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了解到恩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案后,及时审查法院相关的执行文书,确认执行程序合法。在执行监督中,检察干警对执行房屋进行拍照,对法院执行过程中物品清点登记、家具搬运等房屋腾空行为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合法。
近年来,恩阳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积极参与辖区内多项案件现场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今后,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执行活动依法有力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