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乐山市检察院党组与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共同研究会商全市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解决当前工作中的瓶颈和短板,研究部署明年工作。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鹏飞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雁飞主持会议。市院部分院领导、正副县级干部、政治部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基层院检察长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各基层院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
11月下旬,乐山市检察院党组与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建立了以问题为导向的从严治党会商机制,联合制发了《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研究会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深入研究分析当前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基础上,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制定措施,同频共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上,市院检务督察部、政治部综合宣传处、机关党委依次报告2020年下半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并结合全年工作情况,提出明年工作打算。犍为县检察院、井研县院、沐川县院、峨边彝族自治县院、马边彝族自治县院、金口河区院依次汇报下半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邓绍勋解读了《市院党组与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会商实施办法》,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梳理并提出了全市检察机关在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3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机关纪委、政治部干部处、第一至五检察部、计财部等9个部门就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分别提出改进措施49条,各分管院领导强调发言22个方面内容。大家一致认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更有利于院党组抓好党管治党工作,为压实“两个责任”铺路搭桥,形成监督合力。
李鹏飞检察长强调,党组和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合制发《实施办法》,目的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形成监督合力,为压实“两个责任”提供有效载体。他围绕充分发挥《实施办法》解决工作机制不顺畅、责任主体认识上出现的“冷热不均”、因执行力度不同而形成的“木桶短板”等三方面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梁东 柴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