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今年本院的“案件-比”情况展开业务分析研判,重点就如何降低“案-件比”,提升检察院办案质效等问题进行了研判分析。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喻孟秋主持召开,各检察部门分管副检察长及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第三检察部负责人首先就本院2017年1月至2020年11月的“案-件比”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随后,各业务部门分管副检察长及干警结合自身工作开展情况就如何降低本院“案-件比”提出意见建议。
会上,喻检指出,本院2020年的“案-件比”在全州排名系中等水平,案件“一退”比例相对较低,但“二退”比例却是很高的,固然其中存在一些客观因素,但问题的实质却是案件承办人对案件缺乏跟踪督导、办案方式方法不够灵活以及缺乏责任心等问题。喻检还对各业务部门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案-件比”这一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做好这一工作既是政治任务,也是业务要求,同时还是彰显法律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通过提高本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完善自身的工作机制,以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以提升自身业务能力为重点,各部门在协调配合的同时要灵活运用合理手段,手段多元化地解决办案问题;三是要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使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要把推进丹巴检察事业作为自己的奋斗使命;四是要有集体意识,全院干警要深刻意识到自身一言一行代表的是丹巴县人民检察院,要有集体荣誉感,各部门及全院干警之间要团结协助、加强沟通,尽全力将丹巴检察事业推上一个新台阶,取得重大成效。(李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