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工作衔接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和思想引领,11月16日,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宁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宁南县委政法委、县教体科局、县司法局、妇联、关工委、团委与宁南县春晖学校(凉山州未成年人教育矫正帮教基地)开展了检校共建活动。
活动中,凉山州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骆丽、宁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沙永福与各部门领导观看了春晖学校学生队列表演,向200余名学生发放了体育学习用具、课外读物等物资。并勉励孩子们在学校好好学习,掌握知识,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改掉过去的不良行为,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日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活动后,骆丽主任、沙永福检察长与各部门负责人围绕“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机制”为主题开展检校共建座谈会。会上,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宁南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未检工作情况》;县春晖学校校长王映国详细介绍了2020年学校工作开展情况。骆丽主任认为:建立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矫治机制,有利于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法律监督、犯罪预防职能与专门学校特殊教育职能的有效衔接,是深入开展法治教育、临界预防、分级干预、保护救助、建立科学的罪错未成年人预防矫治体系等工作的有效路径,有助于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的深度融合。
会后,春晖学校法治副校长沙永福带领两名未检部门干警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矫正不良行为 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致少年的你”为主题为200余名罪错未成年学生上了法治课,向学生们介绍了凉山州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名称“里克普乐洒”和团队徽标的寓意,播放了“检察在身边”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视频,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法律心存敬畏,学会知法、懂法、学法、用法,不断提升罪错未成年人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
此次活动既加强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的工作衔接,也是检察机关创新未成年人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教育矫治罪错未成年人的职责。今后,州、县两级检察院将持续与宁南县春晖学校深入推进检校合作,不断增强罪错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吉布你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