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帮我们讨回血汗钱!谢谢你们!”2020年10月30日,蒋某某等农民工代表衷心的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0年10月12日,蒋某某等28名农民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请求帮助他们讨回工资合计358819元。布拖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迅速向电力公司和四川某建设公司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固定和调取相关证据,查明:2019年4月,某电力公司与四川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输电工程施工合同》,承建电站35KV送出线路工程,并将其中的劳务部分分包给四川某建设公司。蒋某某等28名农民工于2019年7月在该工程做工,因该工程内部管理混乱,存在非法转包现象,劳务工资一直未得清偿,28名农民工多次向公司索要劳动报酬未果。
鉴于本案存在和解基础,为节约司法成本、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布拖检察院联合布拖县劳动保障局、布拖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于2020年10月22、10月29日两次组织电力公司、四川某建设公司、农民工代表召开和解会议,协商解决相关问题。会上,承办检察官厘清法律责任,充分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促成三方达成了和解,由电力公司先行垫付28名农民工工资358819元。(陆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