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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检察机关多向发力 精准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初显成效

来源:资阳市检察院 作者:吴忠伦 发布时间:2020-01-02 15:17:10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新发展,检察机关如何才能当好“护航手”?这是资阳市检察机关近年来一直深入思索的问题。据悉,2019年,资阳市检察机关切实加强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案件的裁判结果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依法打击故意损害民营企业商业信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网络盗版、假冒商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121人,起诉136人,同比上升10.16%和10.82%。依法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维护非公有制企业财产权益,批捕35人,起诉62人,同比上升5.93%和4.02%,出台服务民企规范性文件2个,切实稳妥办理了一批涉企案件。

注重建章立制,选好抓牢“支撑点”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服务民营经济有“温度”。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由检察长挂帅的服务民营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督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神经末梢”。组建涉民营经济犯罪案件员额检察官办案组,对涉民营经济犯罪案件坚持特案特办、难案精办、大案快办、专案专办。二是整合内外资源,服务民营经济有“力度”。强化“两法衔接”共享平台机制保障,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力,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权,纠正以罚代刑;积极支持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的同时,主动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既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又警示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搭建工作平台,服务民营经济有“速度”。设立资阳市浙江商会资阳外来(民企)投诉服务工作站、派驻工商联检察官工作室等检察服务平台,加强与纪委监察委、法院、公安、发改、人行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畅通检察“12309”违法犯罪举报、投诉、咨询等服务“绿色通道”,全方位为民营企业开展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成为独具资阳检察特色“精准化、规范化、个性化”服务品牌。

注重沟通协作,巩固夯实“联结点”

  一是健全联动机制,优化服务保障。与市法院、司法局、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机制的通知》,构建“常态化沟通联络、法律服务保障、平等法律保护、法律风险防控”四项服务民企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四方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5次,互通共享法治和案例信息100余条,实地考察民营企业40余家,提供法律咨询建议25条。二是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立足检察职能,围绕党委关于民营企业保护的决策部署,强化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统一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办案标准及程序;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的联系,建立检企沟通联络和联席会议机制,畅通信息沟通、反馈渠道,及时全面了解民营企业诉求,提高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精准对接,助推企业发展。主动贴近企业、走进企业,开展民营企业风险综合评估与调查研究,精准做好常态化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两级院领导深入挂联帮扶企业调研13次,收集意见建议20条,帮助民营企业制定经营发展、防范经营风险措施,协力解决企业发展困难,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生产运营。

注重目标导向,寻找突破“梗阻点”

  一是靶向发力,营造法治化环境。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假冒商品和销售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专项活动,净化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边缘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保障企业创新发展,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1人,起诉34人。二是打好组合拳,突出精准监督。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慎处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强化对公安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违法适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情形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撤案9件。同时,加强人民法院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债务纠纷、虚假诉讼、劳动争议等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8件,排查出涉产权司法保护案件10件;办理资阳发盈实业、资阳市房地产商会、居家装饰商会等10余家民营企业和会员单位维权案12件,挽回企业经济损失近1.2亿元。三是延伸触角,为民营企业发展解困纾难。常态化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民企、进商会、进庭审”活动,面向民营企业进行法治宣传30余次,特邀20余名食品行业民营企业代表参加全市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旁听活动,组织民营企业家参加涉及民企案件公开听证会10余次,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管理、依法维权。借鉴“枫桥经验”,对涉民营企业股权、借款、破产、兼并、重组等案件,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化解,形成矛盾化解合力。(吴忠伦)


责任编辑:赵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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