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检察机关保护野生动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以案释法
寓教于乐
“今天真是收获不少呀,认识了不少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例更是让人印象深刻呀,以后要是见到它们了,一定要保护好它们。”近日,乐山市检察机关保护野生动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迎来了建成以来的第一批“客人”,部分乐山市人大代表、乐山市爱鸟摄鸟协会会员、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协委员及市民代表等56人参观了野生动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走进基地,一幅幅生态摄影师的精美作品让人眼前一亮,耳边萦绕着舒缓的音乐,仿佛置身于大自然之中。市人大代表邹泽民感叹:“乐山检察机关结合检察职能,始终贯彻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理念,有规模上档次,通俗易懂,以案释法,为美丽乐山、生态乐山作出了贡献,希望基地越办越好!”。
让我们跟随小编的步伐,
一起来瞧瞧,
这野生动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吧
“基地”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主办,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承办,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协办,中国鸟网协办。
基地主题:”用影像资料唤起人们对野生动物的保护”。
“基地”室内面积300平方,室外130平方,共计430余平方。共征集64名全国优秀摄影师的作品236幅,确定采用54幅,并制作了5分钟宣传视频,保护野生动物公益广告和精美书签各2000份,用于宣传保护野生动物。
“基地”分为三个篇章:“检影说法”法治栏目、保护野生动物典型案例、走进野生动物世界,整个“基地”以法治教育为主线,以“用影像资料唤起人们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为主题。
检影说法
今年7月,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精心打造“检影说法”栏目,目前已推出五期。主讲人检察官、生态摄影师丁华担任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员”,用一口纯正乐山普通话,用己所长,采用小短片的创意普法形式,分享野外拍摄珍稀鸟类的切身体验,通过一副副精美的摄影作品,以案释法,寓教于乐,让公众轻松获取法律知识,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意识,为无耻的狩猎者长鸣警钟。
保护野生动物典型案例
乐山市检察机关保护野生动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精选了2个救助野生动物案例5个破坏野生动物案例。
救助野生动物典型案例
2019年7月、9月,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迅速行动救助了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颈鹤1只和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游隼1只,并成功放回大自然。
破坏野生动物典型案例
汤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获刑十年
余某非法猎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袁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落网案
公益诉讼案获判
乐山市首例野生动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案当庭宣判
猎杀4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赔偿15.6万!
走进野生动物世界
值得注意的是,在摄影作品下方,有着对作品中所拍摄的野生动物的相关简介,更有醒目的“检察官提醒”,清晰的说明了猎捕、杀害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该物种及其制品的法律惩罚,既普及了野生动物知识,又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以“一幅作品一条法律”的方式来呈现,让观众在欣赏摄影作品的同时,树立了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意识。
乐山检察机关“法治宣传教育,不止于基地”,线上的“检影说法”栏目让公众通过手机屏幕轻松获取法律知识。
线下,三年来乐山检察机关派员深入企业、学校、社区、村镇开展规模性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治讲座120余次,并张贴保护野生动物公益广告,为学生赠送保护野生动物书签,为上万人普及了法律知识。
乐山检察机关保护野生动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设在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现已面向全社会开放,欢迎大家莅临交流指导!(漆毓睿 陈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