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辖区内校园食品安全,近日,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了乐山立志达高级中学、水口中学、海棠实验中学,重点查看了校园食堂卫生环境、库房内贮存的食品原(辅)料及相关票证、厨房设施环境和食品留样情况,对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废弃物处理记录等进行了查看。检查中发现,各学校均落实了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设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专职管理人员,硬件条件和操作规范较为完善,但仍存在食品留样不规范、食材标识不明等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食堂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推动学校建立长效机制。
接下来,该院还将继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专项工作,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努力保障学生食品安全。(高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