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检察院开展 “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

来源: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杨欣 发布时间:2019-12-19 15:46:2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要求,加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12月19日,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惠群、区妇幼保健院院长杜建华、7名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

图片1.png

  该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帅洁琼带领受邀人员先后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大厅、远程视频会议室、党员活动室、文化长廊、办案基地等办公区域,让参观人员增强对检察机关工作的了解,实地感受检察工作和检察文化。

  随后座谈会上,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检校共建工作PPT、“敬畏宪法,倾力前行”专题宣传报道。院未检员额检察官胡雪梅详细介绍了近年来该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介绍了该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举措,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帅洁琼介绍了该院围绕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力举措。

  与会人员对该院近年来队伍建设、检察业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自身对如何开展好检察工作、如何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提出意见建议。

  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惠群:司法行政机关要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充分履行职责,希望检察院 不断创新和丰富法治宣传方式,扩大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杜建华:应该多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防范校园暴力,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区依法治区办吴勇:积极参与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种监督活动和有关执法活动,希望检察院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坚持依法办案;

  区铜茨乡人民政府胥鑫吉:希望参与检察机关更多的办案活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图片2.png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宇感谢各位与会人员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对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解读后,表示该院将进一步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履职作用、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检察宣传工作,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沙湾检察声音,让社会了解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二是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司法公信力。(杨欣)


责任编辑:赵博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