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公开听证的规定,按照“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充分提高听证质效。近日,甘孜州检察院、康定市检察院、南充市西充县检察院三地检察机关在康定市雅拉乡王母村联合召开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这是今年甘孜州检察机关按照“一干三支、三区协同,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甘孜检察工作一体化运行新机制和“0345”内控管理机制,首次上下两级院和对口援建院联合召开的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作为听证员,申请人所在乡、村党支部书记为见证人,一起参加了听证会及救助金发放。
2020年4月20日,救助申请人孙某某与加害人白某某在炉城街道某某面馆外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抓扯,白某某用刀将孙某某右侧背部刺伤,后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因加害人白某某系孤儿又是在校大学生,读书都是靠贷款,完全没有赔偿能力,孙某某无法通过诉讼程序获得赔偿,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办案检察官鲜丽检察长带领干警多次到孙某某家中和所在的乡村、邻居了解核实案件情况,收集证据,完善相关资料。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释法说理,在征得孙某某一家的同意后,检察干警带加害人白某某一同到孙某某家中赔礼道歉。当孙某某一家得知加害人是孤儿,又是在校大学生时,全家人当场原谅了他,并写下了谅解书,孙某某的母亲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教育白某某今后要遵纪守法,好好读书,健康成长。
经审查该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最大限度救助刑事被害人,甘孜州院、康定市院、西充县院三地检察机关联合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在公开听证会上,三地检察机关的承办检察官分别对本案的适用的救助对象、救助原因、救助金额作了介绍,参会的听证员在听取案件后,就围绕救助申请人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救助金额、是否同意救助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对被害人进行救助,赞同救助,赞同救助金额,并感谢州检察院、西充县院对康定地区矛盾化解工作的鼎力相助,希望救助申请人要有感恩之心,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
市政协副主席吴明琼在听证会上讲到: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区域协同,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既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又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检察温情,检察工作功不可没。州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杨小莉在会指出:召开听证会的目的就是让大家来听,让大家来评,是为了更好地把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怀柔的司法政策,对康定市院充分依托西充院对口援建的方式来救助被害人,形式好、效果好,体现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在民族地区的新实践。
会后,甘孜州检察院、西充县院、康定市院检察干警来到救助申请人孙某某家中,在听证员的见证下向救助申请人孙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1万元。救助申请人母亲眼含热泪的说:“伤害无情人有情,是你们三个地方的检察机关在我家最艰难的时候给予了帮助,帮我们渡过难关,让我们有了重新好好生活的希望和勇气,谢谢你们,我们会教育孩子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张静雯 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