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白玉县检察院积极与县教育、公安等部门联系、协商,迅速行动,检校联手共同为孩子们筑起一道坚固的校园性侵防火墙。
强化责任落实。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严格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刑事政策,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强化立案监督,及时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侦查工作,依法快捕快诉危害校园安全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问题和制度漏洞积极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查漏补缺。引导校方强化职责落实,促进完善校(园)长为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和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安全岗位责任制,督促加强教职工管理,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新近人员岗前培训内容,将师德考核纳入教师考核重要指标。
开展隐患排查。按照“依法保护、各司其职、高效协作”的原则,与该县教育体育局签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学生工作的通知》,联合公安机关采取查阅资料、走访问询、实地检查等方式,定期开展隐患安全排查,全面筛查已(拟)招聘的教师、学校行政人员以及保安、门卫、保洁员等,建立台账,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学生的排查,严格落实校方日常管理制度,严禁聘用有性侵害犯罪记录、因故意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或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
畅通信息渠道。通过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校长信箱、“悄悄话”信箱、网络邮箱等方式,收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督促校方健全信息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依规追究瞒报、谎报情况。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享信息资源,定期通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执法检查、危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案件办理、法律监督等情况。
强化法治教育。依托“检校共建”机制,以课堂教学、讲座、主题活动等形式,将性生理、性心理、性健康、性保护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定期组织学生、老师、家长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接受互动式、体验式教育。(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