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的有效监督,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充分行使、增强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近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旁听由我院提起公诉的任某某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庭审过程中,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公诉人思路清晰、讯问到位、示证有条理、答辩有逻辑,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既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也有效地指控了犯罪。
旁听结束后,两位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的庭审准备工作和现场表现给予高度认可,认为出庭支持公诉规范有序,法律适用得当、辩论有理有据,体现了检察机关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他们表示,通过此次观摩庭审活动,对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和法院庭审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县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观摩庭审,不仅体现了检务公开的力度和开展“阳光检务”的决心,也是一次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
近年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旁听庭审、案件评查、信访接待等方式,多渠道保障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增进他们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监督能力,更好的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对深化检务公开、推动检察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实实在在的让人民监督员参与到检察机关办案中来,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