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民监督员对冕宁检察院检察工作的监督指导,贯彻落实好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8月26日,邀请人民监督员王诗怡参加向漫水湾镇人民政府送达环境治理检察建议书的工作。
冕宁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漫水湾镇人民政府在履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管理职责工作中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为营造干净舒适的社会公共环境,促进依法行政,特提出如下检察建议:一是对漫水湾镇垃圾临时堆放点的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处理,消除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隐患;二是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漫水湾镇人民政府当场表态,虚心接受我院的检察建议,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正在开展垃圾清运工作,会认真履职履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冕宁检察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的联络、指导、监督工作,虚心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我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四大检察”业务,拓宽监督范围,丰富监督方式,规范检察权行使,加大力度开展好人民监督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