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午,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理塘县藏坝乡公开开庭审理甘孜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格某某、郎某某等四人破坏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该案由甘孜州人民法院院长付宝担任审判长,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学东出庭庭审,在全国同步网络直播。得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庚即对观看庭审工作部署安排,组织全院干警通过集中观看、手机在线等方式观看庭审全过程。
庭审过程中,甘孜州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对格某某、郎某某等4被告人在国家二级公益林盗伐4棵圆柏树的事实一一举证,证明4被告人的侵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合理合法。检察机关在综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被告人的现实表现、悔罪态度后,建议法庭依法判令四被告人在理塘县补植复绿基地补种旱柳20株,管护期3年,确保存活率达到100%。
庭审结束后,得荣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全体人员就如何发挥公益诉讼效能保护生态环境展开了深入讨论、交流和学习。一要不断强化办案干警业务知识培训,丰富办案经验,强化办案团队建设,着力提升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二要加强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价值,以案释法,不断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三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发挥各自优势,通力配合、优势互补,形成监督与支持的良性互动。(得荣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