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扫黑除恶一线的女检花

来源: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彭丹 发布时间:2020-08-20 11:16:21


1.jpg

廖丹凤,女,31岁,中共党员,现任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廖丹凤同志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她勇挑重担,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起草、制度拟制、统计战果、专刊编写、信息报送、宣传发动等日常工作,用忠诚和智慧在幕后默默践行“严惩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的担当和使命。

把好“角色关”,迅速融入工作

她是一名奋战在惩恶打黑、除暴安良上的扫黑“女检花”。参加检察工作6年来,她认为当一名检察官,就是公诉席上与犯罪分子斗志斗勇,激浊扬清,惩恶扬善。接触扫黑除恶工作两年来,廖丹凤从对该项工作“一头雾水”到现在的“行家里手”,她对自己检察工作重新定义:做好统计、搞好协调、写好材料、抓好服务、当好参谋。

2.jpg

廖丹凤不仅要做好检察官助理和第一检察部内勤工作,还要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繁杂琐碎的工作丝毫没有影响她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热情,她始终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作为工作价值追求。2018年至今,先后辅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审查逮捕和起诉的刑事案件75件85人。同时,做好禁毒防艾、生态环境资源等重点及特色工作方案制定、资料汇总、简报编写、理论调研撰写,工作机制起草等工作,撰写上报文件270余份。面对扫黑除恶这一全新领域,不仅要适应,更要吃透每一块内容,为一线战斗提供高效服务。家里有年幼的儿子,而丈夫又是一名常年不在家坚守在一线的公安干警,作为一名母亲一名妻子,她对自己的小家庭亏欠太多。“妈妈,你什么时候才有时间陪我去游乐园啊?”,面对儿子稚嫩的面庞,她只能一次又一次上演“狼来了”的故事,“明天吧,明天等妈妈把这个汇报材料完成了,我们就去坐碰碰车”。而“明天”,总是被推到另一个"明天",妈妈总是“爽约”。担任扫黑办联络员以来,她打交道最多的是电脑,耗时最多的是写材料,经常成了家人口中那个“夜归人”。为了让每份材料情况准确、逻辑严谨、有理有据、有层次有高度,她认真学习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相关法律适用规定,深刻理解专项斗争工作的政策界限、司法重点、工作难点,不断加深对案件办理工作的理解,提升自身知识储备和文字驾驭能力。这两年来,廖丹凤实现了自我成长的完美蜕变。

扛起“政治旗”,保障工作推进

3.jpg

“黑恶势力是平安社会的毒瘤,我们怎么样从实际出发结合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对黑恶势力犯罪精准发力,这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廖丹凤如是说道,在工作中,她敢于思考,充分发挥“联络员”的作用,先后起草了《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工作细则(试行)》《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建设的意见》,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顺畅黑恶案件办理进度,规范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效。其中,乐山市院全文转发该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建设的意见》。

打好“攻坚战”,统筹推进工作

4.jpg

廖丹凤虽然没有战斗在一线,但是做好幕后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她紧盯日常工作,将专项工作常态化,制定了“日报告、周总结、月汇总”工作机制,制作了扫黑除恶工作台账,每日对工作进行记录,保证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她全力做好台账收纳、整理、更新工作,严格按照扫黑除恶“六大重点”分类整理,对每个台账均做到目录明晰、一目了然。她累计报送各类材料、数据统计、文书110余份,无一错报漏报情况。起草峨眉山市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汇报、总结等文稿13次,编印扫黑除恶专刊24期,其中市院采用14期,省院采用3期,省院采用微信宣传1期。其中,童某等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省院采用为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撰写的调研《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E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为视角》,获第六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三等奖。

把好 “延伸关”,检察建议出实效

廖丹凤深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把检察建议工作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廖丹凤认真梳理峨眉山市院办理的涉恶和保护伞案件中恶势力和保护伞发展历程,找准检察建议推进社会治理点位,制发检察建议9份,均获被建议单位采纳。

从初出茅庐到如今的而立之年,廖丹凤凭着一种坚定的信念、一股顽强的毅力、一份执着的坚守,用女性特有的坚韧与刚毅,诠释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热爱,践行着检察人员的铮铮誓言。(彭丹)



责任编辑:向芷漫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