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乐山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始终把检察工作方方面面“晒”在人民监督员的“聚光灯”和“显微镜”下,推动乐山检察“提质升位”全面发展。
规范邀请人民监督员工作
乐山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规定》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先后召开“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院”活动和专项工作会议,为人民监督员和各业务部门详细解读了《规定》相关内容。研究制定专项工作通知,分别规范邀请人民监督员提请启动、组织监督、决定反馈的工作流程,统一六类文本格式,明确具体工作要求。今年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和参加检务活动62件158人次,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推动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外部监督重要作用。
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
今年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巡回检察等十种情形办案活动49件133人次,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的流程和要求
监督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4月15日,乐山市检察院邀请3名省、市人民监督员参加全市首例民事监督案公开听证会并担任听证员。
5月18日,乐山市检察院再次邀请2名省、市人民监督员参加法律文书宣告送达,向该案申请人公开宣告送达《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监督案件公开审查 5月21日,乐山市检察院、五通桥区检察院共同邀请4名省、市人民监督员参加一起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件拟不起诉公开审查。
监督案件公开听证 6月11日,乐山市检察院邀请3名省人民监督员参加谭某某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并担任听证员,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海平主持,通过听证员的集体评议,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监督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 7月16日,峨眉山市检察院邀请5名市人民监督员参加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活动。
监督网上巡回检察 7月17日,乐山市检察院邀请1名省人民监督员参加市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开展的看守所网上巡回检察。
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7月28日,乐山市检察院邀请2名省人民监督员观摩该院提起公诉的易军受贿案庭审,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卫出庭支持公诉并现场以案释法,获得人民监督员一致好评。
监督相关司法办案工作 7月29日,乐山市检察院邀请1名省人民监督员参加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共同召开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务活动
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各类检务活动13件25人次,不断拓展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形式和内容。
6月8日至12日,乐山市检察机关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6月20日至26日,乐山市检察机关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禁毒宣传周”活动。
6月,乐山市检察机关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青少年“拒毒防毒、防止性侵”主题宣传月活动。(王黎 周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