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检察院的工作很满意……”,这是8月11日峨眉山市检察院对一起信访案进行公开听证要结束时,信访人发自内心的声音。
信访人于3年前向峨眉山市检察院反映该信访案源,该院调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后,信访人认为所反映的92米堰渠工程款存在重复报销的信访问题,当年未予调查清楚。7月26日,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接收该信访案后,赓即进行充分调查,决定以公开听证的形式答复信访人。听证会由峨眉山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童伟明主持,邀请乐山市人大代表、乐山市人民监督员和专职律师担任听证员。
“我们将严格按照听证会程序,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把三个清楚讲到位:把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讲清楚,把调查过程讲清楚,把信访矛盾焦点讲清楚,以促进信访矛盾的化解。”童伟明如是说道。
案情介绍:
信访人反映2004年某厂破产清算组出资修建了一条长92米的堰渠,2009年某村硬化村道时重复报销了该92米堰渠的费用,其认为某村村支部书记余某某存在欺诈贪污行为。2017年4月,信访人把该问题反映给峨眉山市检察院,检察院以未发现违法证据为由不予立案。
听证会上,在充分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后,承办检察官介绍了通过调查认定的案件事实,特别是围绕信访人提出的92米堰渠工程款是否由某厂破产清算组出钱修建的焦点进行了充分说明。听证会以现场播放展示调查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并进行了质证;并播放了某某厂维修工程队队长谢某某到92米堰渠现场指认录像,详细说明2004年某某厂工程队修建围墙的情况。
(上图依次为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员:乐山市人大代表李崇平,乐山市人民监督员尹文琴、王涛,律师张学玲)
通过信访人陈述、证据展示、听证提问,在充分论辩的基础上,案件事实越加清晰。经过闭门独立评议,听证员形成听证评议意见,为检察机关下一步做出调查决定提供参考。
“听证会通过面对面,看得见的听证程序,让参加听证的各方充分发表意见,公开透明,很接地气,把问题的焦点讲清楚了,对解开信访人心中的‘疑结’很有促进作用。”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李崇平表示。
“此次听证会是峨眉山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新时代的检察公开听证机制的一次有益探索,是解决各类涉检信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那些重大、疑难复杂或当事人矛盾冲突激烈的案件纳入听证范围,以公开促公正,把释法说理等工作摆在面上,把检察工作接受人民的监督落到实处的一次有益展示。正因此次公开公正的展示,获得了信访人对检察院工作很满意的评价。”童伟明专委在听证会结束时说道。(彭丹)